食品藥物管理署昨日預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草案內容整個大修,並將現行規定使用範圍、限量標準部分,導入食品分類系統,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鮮乳、生鮮水果、蔬菜、肉品、水產品、蛋品等27項食品不得使用食品添加物。

這項草案與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牙周病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差異之處,總計重點共有十一項,第一,增列食品分類系統、「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帶入原則及編碼系統等條文;第二,訂定食品分類系統,總計十七大類二百八十餘項,使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一致化,並可依此進行食品添加物與使用範圍間雙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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