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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昨日預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草案內容整個大修,並將現行規定使用範圍、限量標準部分,導入食品分類系統,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鮮乳、生鮮水果、蔬菜、肉品、水產品、蛋品等27項食品不得使用食品添加物。

這項草案與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牙周病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差異之處,總計重點共有十一項,第一,增列食品分類系統、「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帶入原則及編碼系統等條文;第二,訂定食品分類系統,總計十七大類二百八十餘項,使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一致化,並可依此進行食品添加物與使用範圍間雙向查詢。

第三,訂定不得使用「可於各類食品視實際需要量使用」食品添加物的食品類別,比如鮮乳、生鮮水果、蔬菜、肉品、水產品、蛋品等二十七項食品類別或品項;第四,調整食品添加物功能類別,主要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食品添加物標準(GSFA)食品添加物功能類別。

第五,導入食品添牙齦美容加物國際編碼,有助簡化國際食品添加物標準比對工作;第六,增列或移列食品添加物品項,增列食品加工、包裝或輸送過程所使用的三項氣體,移列十三項食品原料為食品添加物;第七,刪除乾酪素、乾酪素鈉、乾酪素鈣等三項重複列載食品添加物品項,以食品原料酪蛋白管理。

牙周病的修改因子(modifying factors)包括局部性因子(local factors)和整體性因子(general factors);局部因子包括咬合不正、咬合傷害、不足習慣。整體性因子包括荷爾蒙的改變、營養的問題、全身性疾病、和遺傳性異常。宿主對牙菌斑的反應受到個人的基因型所影響,也受到環境的影響。修正個人對於細菌侵犯的反應的遺傳變異或突變已經被確認而且和嚴重牙周炎有關。有糖尿病和抽煙的人比沒有糖尿病和不抽煙的人更容易受到牙周的破壞。宿主因素對於成功的牙周病治療中組織的修復也是有決定性的。全身性宿主因素對於牙周病的影響已經長期受到公認,最近的數據顯示牙周病對於全身性的狀況例如心臟病、中風、早產、體重過輕新生兒可能有重大的作用。牙周病的啓動因子(initiating factors)包括牙菌斑和牙結石。牙周病的修改因子(modifying factors)包括局部性因子(local factors)和整體性因子(general factors);局部因子包括咬合不正、咬合傷害、不足習慣。整體性因子包括荷爾蒙的改變、營養的問題、全身性疾病、和遺傳性異常。

第八,將脂肪酸甘油酯、醋酸甘油酯、脂肪酸蔗糖酯、醋酸異丁酸蔗糖酯分為不同食品添加物品項;第九,修正硫酸鋁、硫酸鋁鈉、硫酸鋁鉀、硫酸鋁銨及酸式磷酸鋁鈉等含鋁食品添加物,乙烯二胺四醋酸二鈉或乙烯二胺四醋酸二鈉鈣,以及丙酸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

第十,修正、新增及調整磷酸鹽類食品添加物品項,磷酸、磷酸鈣鹽及其他磷酸鹽類均以相同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進行管理,除嬰兒配方食品及嬰兒輔助食品磷酸鹽類使用限量,修正為每公斤四百五十毫克(以磷計)之外,其餘准牙週治療用食品範圍限量標準均為每公斤一千毫克。

第十一,增加營養添加劑及香料專章,將管理模式與其他食品添加物功能類別不同的營養添加劑及香料,特別以專章進行規範。這項草案進行為期一百八十天評論期,以便蒐集各界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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